由自然资源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《绿色矿山建设规范》系列国家标准近日正式发布,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该系列标准共10个部分,覆盖煤炭、陆上油气田、黑色金属、有色金属、化工、非金属、黄金、砂石、水泥用灰岩及地热矿泉水等主要矿类,标志着我国绿色矿山建设正式迈入体系化、标准化新阶段。
全生命周期覆盖:从开采到修复的六大维度
《规范》围绕资源开采、资源综合利用、绿色低碳、生态修复、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、矿区环境六大方面,结合不同矿种的开发方式与工艺特点,提出差异化建设要求,覆盖矿山开发利用的全生命周期。
在资源开采环节,明确要求各类矿山因地制宜推广环保开采工艺,鼓励使用无人驾驶矿卡、节能设备等智能装备,大力推广智能化与新能源装备应用。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,突出“吃干榨净”的循环经济理念,要求能综合利用的尽量综合利用、能循环利用的尽量循环利用。在绿色低碳方面,严控废水、废气、粉尘、噪声排放,推动减碳降碳。在生态修复方面,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,要求企业必须做到“边开采、边修复”,因地制宜恢复植被和地貌。
黑色金属矿山专项要求明确
值得不锈钢行业关注的是,《规范》第3部分专门针对黑色金属矿山(适用于铁、锰、铬、钒、钛等矿种)列出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。具体包括:采用资源可持续、环境友好的开采方式,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扰动;矿山生产应满足绿色低碳要求,矿区生态环境得到综合治理和修复;矿山企业应开展科技创新,建设智能化矿山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、推行清洁生产,同时建立绿色矿山相关管理制度,促进矿地关系和谐。
行业意义:统一建设标尺,为绿色转型提供权威遵循
标准起草组负责人吕振福表示,《规范》填补了我国不同矿种绿色矿山建设国家标准的空白,统一了各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尺,可为矿山企业绿色转型升级、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第三方评价提供统一权威的技术遵循。随着该系列标准的落地实施,矿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将拥有更清晰的行动框架与评价依据。
本文基于中国钢铁新闻网报道及公开行业信息整理而成。



